去年12月底,根据“治安安全单位十条标准”,上虞市公安局、上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上虞市民中心物业服务处“创安”活动进行严格考评后,上虞市民中心物业服务处被授予二0一一年度上虞市“治安安全单位”。这是上虞市民中心物业服务处连续三年被授予此项荣誉称号。
上虞市民中心物业服务处积极配合市公安局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创建“治安安全单位”活动,以市民中心的安全为中心,加强服务处的组织领导,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和措施,为市民中心人身、设施设备、财产的安全,为全面推进“平安上虞”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
上虞市民中心物业服务处? 胡剑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