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新闻网南宁讯(记者 欧乾恒)3月19日,记者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(以下简称住房局)获悉,由于企业注册地无公司和没有物业管理项目等原因,46家物业企业被注销资质,将不得再从事物业服务活动。
自2012年6月开始,南宁市住房局重点对全市442家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专项检查。经电话、文件通知和实地调查核实,发现南宁园中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46家物业服务企业,存在未按规定提交物业专项检查材料、企业注册地无公司、无物业管理项目、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不足、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配置不够等问题。
根据相关规定,南宁市住房局注销了这46家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证书,这些被注销的企业不得再从事物业服务活动。而对于部分仍有在管物业项目的物业企业,则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移交工作。
据悉,如果这46家物业服务企业对作出的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,可在南宁市住房局的公告送达之日起,60日内向南宁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复议,也可以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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