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12年市人大立法项目计划,《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(修订)》(以下简称《物管条例(修订)》)拟于今年修订出台。近日,市住保房管部门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,完成了《物管条例(修订)》草案、起草说明、调研论证报告等立法材料,这标志着我市物管条例立法筹备取得阶段性成果。
自《物管条例(修订)》列入2012年杭州市立法项目计划以来,市住保房管部门高度重视,结合近几年来我市物业管理发展现状以及上位法的要求,深入调研全市物业管理情况,以定期组织内部例会讨论等形式,对《物管条例(修订)》草案涉及的街道社区相关职责、经营性收益管理、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运作规则、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规则等方面加以修订完善。同时,通过多次组织召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、物业服务企业、街道社区代表、业主委员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等层面的座谈会,调研学习兄弟城市在制定物业管理政策方面的先进经验,为大大提升政策的可操作性打下坚实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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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2月1日,《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条例”)正式施行,该条例实施十年来,对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,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,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为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在总结条例实施十年经验的基础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,2012年初,《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(修订)》的立法工作正式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