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提升物业维修基金管理水平,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,近日,市住保房管部门开展对各开发区、县(市)物业维修基金管理情况检查工作。
随着法治、民主、民生观念的深入人心以及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等法规的施行,广大业主对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工作的“规范、公开、高效”提出了更高要求。自2009年出台《关于加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工作的意见》以来,市住保房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《意见》精神,连续两年组织各开发区、各县(市)物业维修基金管理情况的自查互查以及业务培训、交流工作。目前,各区、(县)市已基本落实基金管理机构和人员,基金使用业务已全部开展,各项业务管理日益规范,有力地保障了广大业主的知情权、决策权、监督权。
此次检查主要围绕信息化建设(包括基金管理系统、网上审批业务、基金自动计息、关联产权信息等)、保障业主权益(包括基金使用、保值增值、年度公告和日常查询等)、落实岗位廉政措施等方面进行,检查工作分为对照自查、抽查点评、落实整改、总结交流四个阶段,将于12月底结束。